【甘油供应采购】蚕丝绵里添加甘油是违法行为!
据工人日报了解: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是江南蚕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作为第一个中国蚕丝被生产基地,2018年洲泉镇各类蚕丝被企业156家。2016年,有企业主通过“掺杂”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蚕丝被产品,给行业带来极大冲击。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遇到了不小的难点,但最终助推国家蚕丝绵行业标准出台,也推动了整个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蚕丝绵里添加甘油,行业受冲击
2016年,洲泉的不少蚕丝被企业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一批价格便宜不少的蚕丝被。在一次质量监控巡查中,这批蚕丝被查出了问题:蚕丝绵回潮率和含油率都超标。
检察机关查明了这批蚕丝被指标异常的原因。原来,李某某和其妻杜某某结伙,为获取高额利润,在所开设的浙江省德清县某丝绵厂内,雇佣工人在生产丝绵的过程中添加了丙三醇(俗称甘油)。
“添加了甘油,蚕丝被的吸水量高于一般的产品,达到增重的目的。这样一来,生产者就可以减少被子里丝绵的成分,生产成本就降低了,从而牟取暴利。”桐乡市蚕丝被服行业协会会长陈政毅说,“添加了甘油的蚕丝被使用性能、使用寿命都会降低。”
当时,不少蚕丝棉企业家反映很大。他们认为,如果该案得不到有效办理,桐乡蚕丝棉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将受到极大冲击,整个行业也会受到重创。
2017年10月31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李某某、杜某某提起公诉。
算不算“伪劣产品”引发争议
检察机关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周洁是该案承办检察官。她介绍,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添加甘油的蚕丝绵制品是否属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伪劣产品”。周洁说,“根据法律规定,涉案产品是否属于伪劣产品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最终,检察机关会同侦查机关取得关键证据,获取了甘油供应商、销货方等50余项证言及销货账册等书证,证明两名主犯指使工人添加甘油增重谋利。此外,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依法鉴定,得出蚕丝绵添加甘油是降低使用性能的伪劣产品的鉴定意见。
2018年9月14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杜某某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2年,均并处罚金。二人提起上诉,2019年1月18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助推行业国家标准出台
案件办理时,在国家标准以及蚕丝绵行业标准层面,一直缺少对蚕丝绵生产工艺以及产品质量的顶层设计和具体规定。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质监局提出了进一步加快蚕丝绵行业标准制定出台的意见建议。
最终,在桐乡质量监督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编号为FZ/T41005-2017的蚕丝绵行业标准在国家工信部2017年第48号公告中正式公布出台,并于2018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2019年10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2019年第1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GB/T24252-2019《蚕丝被》国家标准,该标准明确增加了“填充物不得进行增重处理”等规定,修订了“填充物品质”“填充物含油率”等考核要求。
这一系列标准的出台,对蚕丝绵生产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量化,有助于蚕丝绵行业规范生产经营。
“检察院的同志也来企业给我们提供了普法宣传,提醒我们增强法律风险防范,并且诚信守法经营。”桐乡市蚕缘有限公司总经理倪冬栋说,“国家标准出台后,肯定会助推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S:甘油简介:
甘油(别名丙三醇)是无色、无臭、味甜,外观呈澄明黏稠液态的一种有机物。与水和醇类、胺类、酚类以任何比例混溶,水溶液为中性。甘油属于多元醇类保湿剂,在分子结构中的羟基可以与水分子形成氢键,起到良好的吸水锁水作用。甘油的用途是广泛,目前大约有1700多种用途,无论是食品还是工业都用的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