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执行公告:部分工业白油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
具体内容为: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表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白油简介:
白油由石油分馏的高沸馏分(即润滑油馏分)中经脱蜡、碳化、中和、活性白土脱色精制等处理后而成。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没有气味。相对密度:0.831—0.883,闪点(式)164-223℃,运动粘度(40℃)5.7-46mm2/S,酸值≤0.05,对酸、光、热均稳定,不溶于乙醇,溶于乙醚、苯、石油醚等,并可与多数脂肪油互溶。为液体类烃类的混合物,主要成分为C16-C31的正异构烷烃的混合物。
1、按照烃类组成的不同分类:
(1),石蜡基(直链):日化行业使用的通常为石蜡基白油。石蜡基矿物油生产的白油通常是高倾点白油,环烷基矿物油生产的通常是低倾点白油。比较石蜡油和环烷烃油中相同的芳香族含量和粘度,环烷烃油苯胺点较低。
(2),环烷基:橡胶制品生产商倾向于将芳烃油(即芳香基油)用于NR,SBR等极性较强的胶种,将石蜡基油用于EPDM,HR等极性较弱胶种。(注:苯胺点是指把等体积的苯胺与待测定溶解能力的溶剂均匀混合,逐渐降低温度,观察该体系即将发生浑浊的最低温度,即为该溶剂的苯胺点(℃)。溶剂的苯胺点越高,其对极性有机化合物的溶解能力越弱。)
2、根据40摄氏度条件下测得的运动黏度划分:
(白油的流动性,粘度越大,流动性越差,高低粘度分别满足各行业对白油的需求)
3,根据应用用途分类:
(1)化妆品级:适用于做化妆品,可作发乳、发油、唇膏、面油、护肤油、防晒油、婴儿油、雪花膏等软膏和软化剂的原料。
(2)工业级:适用于化纤合纤等工业,作纺织时的润滑剂、溶剂和冷却剂,可使纤维与织物柔软光亮。还可作为合成树脂和塑料加工等工业中的湿润剂溶剂及润滑剂等。
(3)医药级:适用于制药工业,可作发生产轻泻用的内服剂及生产青霉素的消泡剂。
(4)食品级:适用于食品上光、防粘、脱膜、消泡、密封、抛光和食品机械、手术器械的防锈、润滑及延长酒醋、水果、蔬菜、罐头的储存期等。